侵害名誉权的主要违法行为有:
(1)侮辱行为:包括口头、动作、文字侮辱和暴力侮辱。侮辱的事实可能是实际存在的;
(2)诽谤行为:诽谤的事实必须是虚假的,否则不构成诽谤;
(3)新闻报道的严重失实;
(4)评论严重不当。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自然人因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上一篇:石墨矿
下一篇:潍坊在哪
相关文章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
08月10日
冰点软件
06月11日
恢复原状
04月24日
隔离需要卸妆吗
01月22日
最新文章
积少成多的反义词
经营模式
虎门销烟的时间
空气炸锅炸羊排
尽可以组什么词
博戏
热门文章
黄姚古镇旅游景点介绍
曾子杀,《《曾子杀彘》的寓意》古诗原文及翻译
寻找失去的未来
五行属土的字
动听的名字
端午节为什么要赛龙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