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淑贞的个人简介
史淑贞(1903一1958) ,桐城县南乡(今属枞阳县)人。自幼读书,后毕业于安徽省立第一女子师范。毕业后即从事小学教育工作。1927至1937年,于桐溪女子小学任教导主任、校长十年。1937年,日寇战火燃及桐城,她颠沛流离到广西,于灵县、...基本内容
史淑贞(1903一1958) ,桐城县南乡(今属枞阳县)人。自幼读书,后毕业于安徽省立第一女子师范。毕业后即从事小学教育工作。1927至1937年,于桐溪女子小学任教导主任、校长十年。1937年,日寇战火燃及桐城,她颠沛流离到广西,于灵县、柳州等地小学任教。1939年至湖南,于茶陵县裕民小学任教三年。1942年回桐城,任孟侠镇示范一分校校长。1947年于私立鞠隐小学任教。建国后,先后于南关、孔镇、北街小学任教。1957年l月,被安徽省人民委员会授予“劳动模范”光荣称号。1958年退休,不久病故。
淑贞先生教学认真,刻苦备课。讲课深入浅出,循循善诱,批改作业,一丝不苟,对作业“批语”注重正面鼓励,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因而教学效果好。
淑贞先生治校严格。在担任校长十余年期间,经常深入课堂听课,查看学生作业,发现批改上的差错,当即向任课教师指出,要求迅速纠正。聘请教师,以品学兼优者为是。对不称职的教师随时解聘,不讲情面。其胞侄曾任职于孟侠镇示范一分校,因品行不佳,教学平平,未及半年,即被其宣布解聘。她严于律己,同时要求教师具有良好的师德风范,重视教师的言行乃至衣着仪表对学生的影响。因此,要求每个教师平时谈吐文雅,语言文明,切不可有轻桃庸俗之习气。她在任孟侠镇示范一分校校长时,规定男教师上堂讲课,不准穿短裤、汗衫;女教师上堂讲课,不准佩戴耳环、项链,不准抹胭脂、涂口红。常说:“教师须端庄朴素。轻浮妖冶,何能为师”。
淑贞先生秉性刚直,一身正气,不畏权势,竭力维护教师权益。1946年春,国民党县政府降低孟侠镇示范一分校的教师等级待遇,先生对此深为愤慈,毅然决然地找县政府讲理,并向社会公布此事。在家长和社会名流的舆论支持下,终于使县政府取消了“决议案”。淑贞先生终生未嫁,毕生献身于小学教育事业,桃李天下。其师德懿范,为其弟子所景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