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恒的个人简介
[清]字北麓。善写生,笔之所到,无不曲肖。基本内容
沈恒
一、[明]即沈恒吉。
二、[明]字鞑婆,吴(今江苏苏州)人,画宗沈、唐。《画髓元诠》
三、[清]字北麓,善写生,笔之所到,无不曲肖。 《阜宁县志》
沈恒,男,北海市教育局教育科副科长。该同志2002年10月借调到局党政办担任秘书工作, 2006年1月任人事科副科长,2007年8月任党政办公室副主任,2010年4月任教育科副科长。几年来,始终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参加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注重加强学习,认真履职,勇于开拓,勤奋工作,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自觉学习,积极进取,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勤奋务实,团结协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几年来,严格遵守机关工作制度,工作上高标准、严要求,积极主动配合各位科长开展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做到分工不分家,补台不拆台,只要是科室的工作,从来没有分内分外之别,都齐心协力努力完成。每当临时有特殊工作任务,就自觉加班加点,甚至通宵达旦直到完成工作任务为止。严于律己,勤于自省,牢固树立公仆意识。注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党纪法规的学习,恪尽职守,勤奋工作,公仆为本。严格遵守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做事不求索取,但求对得起良心、公心和民心,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2011年被评为“北海市教育局优秀共产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