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祖寿的个人简介
孙祖寿(?-1629年),字必之,世代居住在汴梁陈州(今河南省淮阳县)。其先祖孙贤跟随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打天下有功,授予指挥一职,后随明成祖朱棣北征。明成祖死后葬在长陵,其祖上在昌平长陵卫任职,于是定居昌平县。明末将领,原是袁崇焕的老部下。
人物简介
孙祖寿身材高大魁梧,相貌英俊,崇尚节义。幼年受家庭熏陶,学文习武,颇具学者气派,人们以“彬雅”二字作为他的美称。万历三十二年(1604年),孙祖寿考中武进士。万历三十五年(1607年),担任保镇固关的守备。驻地位于山西省通往直隶省(今河北省)的交通要道,地方偏僻,经济落后,人的性格剽悍粗野,不知礼仪。为了改善民风,孙祖寿在训练军队之余,开办学校,让城中子弟都来上学。并制定乡规民约,明确提出孝敬长辈、兄弟友爱、邻里和睦相处等具体要求,并监督执行,使风俗民情渐渐净化。四方百姓得到消息,纷纷要求到这里来定居,孙祖寿捐出自己的薪俸,盖了380间房子让他们居住。尽管孙祖寿治军有方,造福一方百姓,政绩突出,但因为他守正不阿,从不媚上,以致在任8年未能得到升迁。
生平经历
万历四十二年(1614年),经指挥使付振商举荐,孙祖寿调任蓟镇标营都司。到任后,总兵刘曰梧对他说:“听说你长于文学,现在治军有什么特长?"孙祖寿回答说:“作为武臣,要通过军队来安定国家,熟练使用弓箭、刀枪是基本功,每天要出操训练,写诗撰文是陶冶情操的业余爱好。"当场演练射箭,十发九中;用枪演练重扎,枪洞四周1寸左右的硬木都被他的枪锋镟下。刘总兵看得精神焕发,称赞他是文武双全的国家栋梁。当时,松棚路有一强盗,以一杆槊使得出神入化而远近闻名。万历四十五年(1617年),这股强盗窜入孙祖寿的防区,孙祖寿与敌交锋,强盗用槊来刺,孙祖寿并不躲闪,展臂让过槊锋,紧紧夹住槊杆,抽刀砍其臂膀,吓得强盗弃槊而逃。孙祖寿打了胜仗,被提升为游击将军。天启元年(1621年),孙祖寿任蓟辽镇参将。正值辽阳失守,援兵溃败,驻山海关的督抚紧闭关门,不让溃兵退进关内,溃兵气愤已极,意欲攻关。督抚令道府官员前去安抚未能奏效。孙祖寿请求单骑出关安抚溃兵,溃兵仰慕孙祖寿的德行,很快安静下来并服从他们的调遣安置。督抚为了表彰孙祖寿的功绩,调他担任中协副将。兵部尚书孙承宗到边关视察,将蓟镇三协十二路分设三员大将,命令孙祖寿统领西协,驻守在遵化,统辖石匣、古北、曹家、墙子四路。当时武备松弛,人心涣散,刑罚不严,号令难以执行。孙祖寿上任以后,革除陈规陋习,禁止请客送礼,谢绝说人情、走后门。他还悬下赏格,严明法度:自副将、参将以下,作战不胜,革职不用。孙祖寿的改革措施令人耳目一新,在军营上上下下引起了震动,发生了震慑力。孙承宗在皇帝面前称赞孙祖寿:“一钱不取,廉勇绝伦,真是将帅中的佼佼者啊!”
天启七年(1627年),孙祖寿奉命率兵增援宁锦经略使。巡抚高第中途传箭令其回防。孙祖寿折断令箭,仍执行原来的命令,虽然解围有功受到褒奖,却因违反了高第的命令被免官归田。崇祯二年(1629年)因清兵迫近京师,朝廷诏命各镇入援勤王,孙祖寿变卖家产,招募千名勇士,被予招练总兵一职,负责安置流亡百姓,保护天寿山林木,防止樵采事宜。他曾写了军事上的3条建议和保卫京师的6项措施,但均未被朝廷采纳。清军兵临北京城下,孙祖寿与大同总兵满桂率领的勤王之师共同防守凉水河一线,孙祖寿提出了自己的御敌方略,满桂不能虚心采纳良策,孙祖寿只好与满桂各自守住大阵的一角。激战中,满桂军不支,孙祖寿杀出重围去解救满桂军,不幸被流矢射入前额,壮烈殉国。
孙祖寿死后,朝廷为之震惊、哀悼,赐其“廉威忠勇”四个字,诏命府、州为其立祠,追赠少保、左都督,后又改赠太师,谥忠节,葬于昌平州龙虎台。荫其子孙繁祉为锦衣卫指挥同知。在昌平州城西大街建立一座孙少保牌坊,让过往行人及后世子孙永远缅怀这位毁家纾难英勇抗击清兵的昌平英雄。
为人评价
孙祖寿为官清正廉洁,自律甚严,对自己的儿子也起着潜移默化的影响。孙祖寿初到固关,忽染重病,妻子张氏割下手臂上的肉为其疗疾。后来孙祖寿病愈了,其妻却死了,孙祖寿为纪念其妻,终身不再接近妇人。孙祖寿的妻子死后,上司及僚属给其子孙繁祉500金,孙繁祉坚却不受。日后其子来营探亲,孙祖寿特意赐儿子一杯酒,说:“你未接受这500金,说明你能体察我的心,否则我不会饶恕你。”
孙祖寿谨识碑
此碑现存景忠山头道茶棚,已残。今见到的只是碑首和碑身中段,碑首刻“千秋永志”,碑身刻关于景忠山香火之资处置意见的文字,大义是:自今以后,景忠山收入悉抵修葺山上游亭殿宇,镇府不再索取一文。立碑时间为天启五年,立碑人是当时任蓟镇总兵的孙祖寿。本碑除文字保存最为真切之外,还带有原始标点,为域内碑文的又一特例。残高123cm,宽76cm,厚16.5cm,现于原地保存。
按常理说,在一个梵声缭绕、寺刹森列的仙佛境界,应到处是宣扬神灵伟大以及立庙功德的碑文,而这通碑的存在,却显得有些不协调了。出现这种情况,其实原因并不复杂,因为明代贪婪的守土官僚已经极大地侵害了住山僧人的利益。早在景忠山立庙之初,乃至戚继光坐镇三屯营的那个时代,守土官员与住山僧人之间相处得还是比较融洽的。既然是仙佛圣境,景忠山每年的香火收入肯定相当可观。而守土官员一方既然有功于景忠山处,比如马永,即可以说是此山的开拓者,以后历任总兵也以不同的方式分别支持过景忠山的建设,他们在其中不可能不分得“一杯羹”,比如戚继光就曾“薄取酹金以佐军兴”(见《总理戚公景忠山去思碑记》)。但这是有限度的,他们之间肯定达成或者默契地形成过某种协议,而且双方都不失诚信地遵守,所以才一直相安无事。但后来的守土官员们却没有墨守这种成规,而是肆无忌惮地索取,以至于住山僧人们忍无可忍,于是才会出现了这样一种极不协调的场景。此碑是住山僧人们的保护伞,是住山僧人维护自身利益的最后一道屏障。但就是这样一通碑,对住山僧人来说,其来之并不容易。他们是与地方守土官员们呼吁过多年的,要不是遇到了向以清廉守正而闻名的孙祖寿,他们还不知道要呼吁到何年何月。但不幸的是,孙并没有在这里呆多久,大约两年之后就请告回籍了(见《三屯总府题名碑记》)。而更为不幸的是,直到明亡,孙之后的14任总兵谁也没有照办。直到20年之后,此片江山改姓了爱心觉罗,住持僧海寿的一场御状才赢了这场僵持多年的官司,清世祖福临“敕下户部,文行两道,将香税钱粮尽留本山,永为修葺讽咏之资,外给僧田三百五十亩。”
直到今天,当我们翻检这篇碑文时,仍不由得对孙祖寿倍生钦敬。孙祖寿,字必之,祖籍河南。其祖上任职昌平卫,定居昌平。万历三十二年考中武进士,三十五年任保镇固关守备,天启二年升任蓟镇总兵,同年八月调密云,天启五年再次奉诏镇守蓟镇。其间,奉命增援宁锦经略使,虽作战有功,受到褒奖,但因违抗袁崇焕之命,被免官归田。崇祯二年,清兵逼近北京,孙祖寿于家乡变卖家产,招募千名勇士保卫北京,在永定门激战中壮烈牺牲。孙祖寿一生为官清廉,自律甚严,颇有古良将之风。
【碑文备考】山层峦叠翠,招提境森列庄严。争讶显灵,岁余剩香钱奚啻三五百金?陋习相循,尽归不思众人捐资而舍,独我坐视而取!舍者原求必不福;舍者是善人,取者必不善。报应昭彰,自若以香钱为正俸,无怪乎视大帅为^黎。堂堂,能济众而为众济,亦可耻也。自今以后,除祭祀,余剩钱物,悉抵修葺本山游亭殿宇之用,本镇取一文。字句矫伪,山灵可鉴。刻此石碑,永存瞻。
启五年中秋之吉总镇都督府孙祖寿谨识图章
注释:1.争讶:争相。讶yà,本义为“迎接”。
2.奚啻:xīchì,亦作“奚翅”,义为“何止”。
3.^黎:shélí,又作“^梨”,意谓规范僧徒行为的大师。后用以泛指僧人。
4.□启五年:缺字为“天”。明天启五年,为公元16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