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达明的个人简介
沈达明先生于1915年1月8日出生,祖籍上海。他从青年时代就系统接受中国传统和西方现代的双重教育。早年毕业于著名的上海震旦大学。
个人简介
沈达明先生于1915年1月8日出生,祖籍上海。他从青年时代就系统接受中国传统和西方现代的双重教育。早年毕业于著名的上海震旦大学。毕业之后到法国留学,在巴黎大学获得法国国家法学博士学位。抗日战争爆发后,沈先生毅然回国,以自己的法学知识报效自己灾难深重的祖国。在战火纷飞的年代,他曾先后在位于重庆的朝阳学院法律系、国立安徽大学、上海震旦大学等大学教授法律课程。全国解放后,他于1951年到中国对外贸易部工作,1953年到北京对外贸易学院继续从事教学工作。20世纪60年代初,他以专家的身份参加了《毛泽东选集》四卷法文版的翻译工作。1972年北京对外贸易学院复校后,他到法语教研室工作,曾担任教研室主任。1978年至1984年在本校对外贸易法律教研室主持工作。1984年9月他与同事一道共同创建了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法系。
担任职务
沈达明先生曾任全国第二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第七届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顾问,国务院参事室参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巴黎国际商会仲裁员,对外经济贸易部法律顾问,对外经济贸易部学术委员会委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校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位委员会委员。
参与的国际事务
沈达明先生是我国法律界具有国际影响的法学家之一,是我国国际贸易法学和国际商法学的主要开创者,是比较民商法学领域公认的权威,是对外经贸法律领域的一面旗帜。他系统、准确地把外国法介绍到中国来,对我国的民商法、涉外经济贸易法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他十分重视法学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从青年时就积极参加实践,尤其是从改革开放以来,他曾担任外经贸部、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顾问,为我国一些特大型的建设项目、国际融资提供重要咨询意见,曾为我国挽回巨大的经济损失。
沈达明先生是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的奠基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有今天的发展,首先应该归功于他,归功于他与冯大同先生在学术上的共同成就,特别是他们开创的《国际商法》这门课程及其教材,整整影响了几代外贸学子。
著述
沈达明先生学识渊博,精通多门外语,论著甚多,曾有多部著作获奖。他编著的《比较民事诉讼法初论》1995年获第一届国家人文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国际贸易法》获1985年司法部全国优秀统编教材一等奖;他撰写的《美国银行业务法》1996年获第四届安子介国际贸易研究奖优秀著作一等奖。
治学精神
沈达明先生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教育事业,以自己的才华为国家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奉献力量,把毕生精力倾注在法学教育事业上。他一生潜心于学,治学严谨,淡泊名利,从事教学、科研工作达60余年,硕果累累。他关心学校事业发展,关心集体,关心学生,关心青年一代的成长,悉心授业解惑,深受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师生员工的景仰爱戴。2001年当他88岁高龄时,仍然活跃在讲坛上,为硕士、博士研究生讲授法律课程。
所获荣誉
2006年8月13日,中国当代杰出的法学家、教育家,第七届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顾问,前国务院参事室参事,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著名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沈达明先生,因病医治无效,不幸在北京中日友好医院逝世,享年91岁。
沉痛悼念沈达明教授
沈达明 1915年11月8日生,男,汉族,上海市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1934年毕业于上海震旦大学法律系,1936年入法国巴黎大学法学研究院攻读法学,1929年获法国法学博士学位。回国后,先后在重庆朝阳学院法律系、国立安微大学、上海震旦大学任副教授、教授。调到北京对外开放贸易学院后,长期从事法语和国际经济法教学及科学研究工作,并多次到国外讲学和进行学术交流活动。
沈达明教授是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的法学家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法学科创建人之一。在国际经济法研究方面卓有成就。他精通英语、法语,曾参加《毛泽东选集》法文版的翻译和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法律文件法文本的审定工作。他主持完成的国家教委第二批高等学校博士点基金项目《比较民事诉讼法初论》(60万字)被誉为填补了我国法学界空白。
主要著作:
1、《英美银行业务法》
2、《德意志法上的法律行为》等,
合著:
1、《工业产权与技术转让》;
2、《国际融资的法律与实务》;
3、《国际贸易仲裁中心--瑞典的法律与仲裁》;
他主编(合著)的《国际贸易法》获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二等奖和司法部优胜教材奖,被列为全国法律学科适用教材;《国际商法》获对外经济贸易部优秀教材一等奖。
沈达明教授现为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顾问、国务院参事、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法学组成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席、国际法学会理事、中国国际贸易学会常务理事、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条法司顾问、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法律顾问、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法博士研究生导师。1991年获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专家称号。
主要著作:
法国商法引论/沈达明编著.--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1.
准合同法与返还法/沈达明编著.--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1999.
衡平法初论/沈达明编著.--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1997.
英美证据法/沈达明编著.--北京:中信出版社,1996.
英美合同法引论/沈达明编著.--北京:对外贸易教育出版社,1993.
比较强制执行法初论/沈达明编著.--北京:对外贸易教育出版社,1994.
比较破产法初论/沈达明,郑淑君编著.--北京:对外贸易教育出版社,1993.6.
英法银行业务法/沈达明,郑淑君编著.--北京:中信出版社,1992.9.
在一个缺乏大师的年代,又一位大师离我们而去......作为贸大法学院的一分子,震惊伤痛之余,我寻觅不到合适的语言,唯有默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