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治·赫伯特·米德的个人简介
乔治·赫伯特·米德 George Herbert Mead 1 1863.02.27-1931.04.26,美国社会学家、社会心理学家及哲学家,符号互动论的奠基人。他出生于美国马萨诸塞州的南哈德利(South Hadley)的一个新教牧师家庭,因心力衰竭逝于美国芝加哥。
生平
他在家中排行第二,还有一个姐姐。父亲是奥伯林神学院教授,1879 年,米德 16 岁即考入其父所在的奥伯林神学院,1883 年获文学士学位,在校期间,他对文学及历史也有兴趣。因为父亲在 1881 年早逝,米德读完大学后便任小学教师,但任期仅 4 个月,因为他将课堂上扰乱纪律的学生开除。1883-1887 年夏,任铁路勘探工和家庭教师糊口。1887 年入哈佛大学攻读哲学,师从帕尔默(George H. Palmer, 1842-1933)和罗伊斯(Josiah Royce, 1855-1916),他也学习心理学、希腊语、拉丁语、德语及法语。有趣的是,虽然当时 W.詹姆斯当时也在哈佛大学任教,并且米德还作为詹姆斯的孩子的家庭教师住在他家里,但米德却未在他门下学习。1888 年,米德获哈佛大学文学硕士学位。1888 年米德赴德国莱比锡大学攻读哲学和生理心理学博士学位,在这里,他受到 W.冯特和 G.S.霍尔的影响,尤其是冯特的“姿势”(gesture)概念后来成了支撑符号互动论的中心概念。在霍尔的推荐下,1889 年春米德又转到柏林大学继续生理心理学的学习。1891 年 10 月,他和朋友的妹妹海伦(Helen Castles)在柏林结婚。1891 年,密歇根大学邀请他任哲学和心理学副教授,以代替因到德国弗莱堡攻读博士而离开的塔夫斯(james hayden tufts, 1862-1942),此后米德没有继续自己的博士学位。米德和海伦的儿子出生于 1892 年,后来他成为一名医生,并和塔夫斯的女儿结婚。从 1891 年秋到 1894 年春,米德一直在密歇根大学执教,在这里,他结识了 C.库利和 J.杜威,并和后者成为好友。1894 年,杜威经塔夫斯推荐出任新成立的芝加哥大学哲学系主任,受杜威的邀请,米德也来到芝加哥大学任哲学系助理教授。1902 年升任副教授,1907 年任教授直至去世。
作品
在芝加哥大学期间,米德受到机能主义运动和早行为主义理论的影响,从而涉足社会科学领域,研究自我理论,是 20 世纪最重要的自我理论家之一。
米德生前从未出版过著作,米德去世后,他的学生把他的讲稿和文稿编成4卷文集:《当代哲学》(1932)、《意识、自我和社会》(1934)、《19世纪的思想运动》(1936)和《艺术哲学》(1938)
成就
米德以其符号互动论闻名。人与人之间的互动,是以“符号”为媒介的间接沟通方式,以此方式进行的互动即为符号互动论(Theory of Symbolic Interaction)。与 J.华生的机械的条件反射式的行为主义不同,在米德看来,人的行动是有目的的、富有意义的。许多社会行为不仅包含了生物有机体间的互动,而且还包含了有意识的自我间的互动。在人的“刺激 - 反应”过程中,人对自己的姿势可能引起的反应有明确的意识。当一种姿势对其发出者和针对者有共同意义时,它就成了“有意义的姿势”,即符号。人类互动与动物的重要区别在于:动物只能通过无意义的姿势,即记号进行互动,而人类既能通过记号又能通过符号进行互动,正是符号互动把人与动物区别开来。米德自称是社会行为主义者,认为象征符号是社会生活的基础。人们通过语言、文字、手势、表情等象征符号进行交往,达到共同理解。社会意义建立在对别人行为的反应基础上。他重视日常生活情境中人们如何交往,如何理解社会关系。米德的符号互动论在心理学界及社会学界有较大的影响,成为 20 世纪 20 年代美国社会学中一个重要学派。
理论
米德认为,人类还有一点不同于动物,即人有“自我感”,亦即具有心灵的有机体能够成为其自身的对象,人可以和自己交流。米德认为,一个人如能接受他人的态度,像他人一样扮演自我角色,那么,他就达到了“自我”的程度。实际上,在人的发展过程中,人可以获得许多自我,第一个自我均代表了一系列从不同的社会群体中获得的单一的反应。例如,存在着家庭中的我,学校中的我,能够相互影响的其他群体中的我。自我的概念是两种“我”(“I”和“me”)的结合体。“me”是指通过角色扮演而形成的社会中的自我,“I”是指并非作为意识对象的独立个体。米德认为,“自我”源于社会相互作用,象征符号在其发展中起重要作用。儿童并不具有天生的自我意识,而是在对语言等符号的学习中理解和掌握他人扮演的角色,并获得社会反馈,从而学会把自己作为客体的思维,产生自我意识。自我的发展经历 3 个阶段:
模仿阶段:发生在 1 岁以内,在这个阶段,孩子和他的母亲进行手势交流,母亲是孩子的重要他人,即生活初期经常来往并对自我发展有重大影响的人,母亲的拒绝与孩子的受挫――孩子知道母亲的期待是什么;
游戏阶段:2-4 岁之间,孩子们扮演他人的角色游戏,并通过游戏来实验重要他人所期待的态度和动作,在这个时候,孩子开始把自己看做是社会客体;
博弈阶段:发生在 4 岁以后,开始与家庭以外的许多团体发生关系,把家庭看作是自己生活在其中的一个群体,并关心非家庭 - 社会期待与要求 - 一般化他人期待与要求。
米德认为自我意识或认知本身只能经由假定他人的位置而获得。个人的认同植根于早期的社会化过程,早期社会生活确立的认同,如性别、自我是主要的认同,在以后的社会生活中改变较难。米德的自我理论对于建立在当代人本主义心理学基础上的现代自我理论,特别是对 C.罗杰斯的个人中心理论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米德自我概念在其人际思想中的地位
在理解米德的人际传播思想时。心灵、自我和社会是一组相互关联的概念,同时通过对三个概念的阐释,米德给出了他对于个体和社会的认识。而米德的论述显示出,在人们不断融入社会的过程中,自我是一个关键的阶段,它是个体可以形成互动并因之构成社会的前提条件。因为在米德看来。一个身体的自我并不是一个真正的自我,“只有当它在社会经验背景中发展了心灵,它才成了自我”。也就是说一个缺乏了心灵的身体,并不是自我,或者说自我的存在是以心灵为基础的,人们通过社会的经验过程,在个体的互动中产生、发展心灵。然后形成自我。
在米德看来,心灵的产生使得个体形成自我,而自我的形成必须经过交流,于是自我不再是一个心理学上的个体,而是一个社会心理学上的个体,因为交流不是一种意志和本能,人不是独立的身体的自我,而是社会的自我。可以说在自我的概念里,既包含了心灵也包含了社会,米德通过自我这个概念将心灵和社会连接起来,从而完成了其人际传播思想的统一。从这种意义上说,自我成为理解米德人际传播思想的核心。
米德人际传播的“自我”观点
自我在交流中产生。自我具有一种不同于生理学有机体本身的特征:自我是逐步发展的;它并非与生俱来,而是在社会经验与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即是作为个体与整个过程的关系及与该过程中其他个体的关系的结果发展起来的。人类在相互之间的交往中产生了交流,交流是一种行为,在这种行为过程中。人与交流过程本身构成了关系,同时,与同处在交流过程中的其他人产生关系。正是这构成了自我形成的基础。联系到心灵我们可以知道,在与人的交流中。人们通过智能或者是心灵,可以认知到交流的过程,以及自己与交流过程的关系,同时也认知到他人与交流过程的关系。并最终得出自己与他人关系的认知。当具有心灵的身体个体能够认知到自己与交流行为的关系、他人与交流行为的关系,以及自己与他人的关系,那么一个人就可以形成对自我的认知,于是自我就产生了。
米德认为,一个人的行为意义由他人来决定,而一旦一个个体处在一个社会群体之中,他行为的意义不光会受到个人的影响,还会受到群体的影响,因为个体的行动者会考虑群体中所有个体的观念和态度,在他设想每一个他人的态度的时候。他的行动就会受到制约,“至少那些态度影响了他自己的特定反应”。那些参与同一过程的人的态度,会影响到个体自身行为方式的选择。这种影响事实上制约了自我的行为。米德把这个群体称作“泛化的他人”,这个泛化的他人的态度是整个共同体的态度。“而且事实上,米德想要说明的是。只要一个有组织的过程或社会活动进入一个个体成员的经验,它便是一个泛化的他人,换句话说,只要一个群体的态度被一个个体感知并成为自己行为的参考,那么这个群体的观念就是一种“泛化的他人”。同时,能否感知和形成泛化的他人。是个体是否具有完全的自我的标准。按照米德的看法、只有当他对他所属的有组织的社会群体所参加的有组织的、合作性社会活动或活动系列采取该群体所持的态度。他才能真正发展成一个完全的自我,即获得他所发展的完全自我的品质。
米德人际传播思想中的局限
米德在书中沿用了詹姆斯最初提出的两个概念――主我和客我,主我是无法得到观察和经验的。从经验的角度来说。主我根本就不存在,这样我们对于大量的采用后实证主义为研究方法的人际传播理论,这一个概念至少是无法证明真伪的,所以,这就使得这样一个概念在此类研究中因为无法验证而只能舍弃。
同时,因为客我和主我是一对相伴而生的概念,一旦主我失去意义。那么客我也就不再被研究者有效考察,即便研究者需要看到人们在互动中遇到的可以观察到的行为和结果。他们也很难使用客我这样一种模糊的概念来表达它的复杂性,而只能用把概念简单化的方法来描述这样一个过程。
贝尔特认为米德的自我概念及其随之而来的泛化他人的概念确实暗含着结构概念。毕竟,采纳他人的论点意味着共同体的暗含的共享规则的内部化。从这种意义上说,米德的观点中承认社会结构的存在,但是在米德的著作中。泛化的他人几乎是作为顾及(而不是排除)能动作用的媒介出现的,而且作为助力(而不是约束力)出现,从米德的视角出发,恰恰是由于客我――自我的组成部分,创造性的主我才产生。也就是说,米德承认规则或者说社会结构的存在,但是在论述中却强调。自我中考虑泛化他人的倾向是考虑规则的存在,但是这种规则不会对人类行为造成制约,相反还会推动人类行为的有效性。
这些对于米德观点的质疑。并不能在米德的作品中找到相对清晰的表达,所以也就难怪会有人指出米德观点中概念的模糊之处了。就连罗杰斯也指出,“米德不是在一本书或一篇文章中编纂符号互动论,关于他的理论观点。我们所知道的大部分都是以编自他学生的笔记的出版物为基础的……实际上,米德留下了一笔混乱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