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治·米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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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治·米德的个人简介

乔治·赫伯特·米德 [George Herbert Mead 1863.02.27-1931.04.26],男,出生于美国马萨诸塞州的南哈德利,美国社会学家、社会心理学家及哲学家,符号互动论的奠基人。

1863年2月27日生于马萨诸塞州南哈德利。1888年哈佛大学毕业。1891-1894年任密歇根大学哲学和心理学讲师。1894―1931年任芝加哥大学教授。教学速记稿讲稿由学生编成四本文集,《现代哲学》(1932年)、《精神自我和社会》(1934年)、《19世纪的思想运动》11936年)、《行为的哲学》(1938年)。1931年4月26日去世。

人物生平

他出生于美国马萨诸塞州的南哈德利(SouthHadley)的一个新教牧师家庭,因心力衰竭逝于美国芝加哥。他在家中排行第二,还有一个姐姐。父亲是奥伯林神学院教授,1879 年,米德 16 岁即考入其父所在的奥伯林神学院,1883 年获文学士学位,在校期间,他对文学及历史也有兴趣。因为父亲在 1881 年早逝,米德读完大学后便任小学教师,但任期仅 4 个月,因为他将课堂上扰乱纪律的学生开除。1883-1887 年夏,任铁路勘探工和家庭教师糊口。1887 年入哈佛大学攻读哲学,师从帕尔默(George H. Palmer, 1842-1933)和罗伊斯(Josiah Royce, 1855-1916),他也学习心理学、希腊语、拉丁语、德语及法语。有趣的是,虽然当时 W.詹姆斯当时也在哈佛大学任教,并且米德还作为詹姆斯的孩子的家庭教师住在他家里,但米德却未在他门下学习。1888 年,米德获哈佛大学文学硕士学位。1888 年米德赴德国莱比锡大学攻读哲学和生理心理学博士学位,在这里,他受到 W.冯特和 G.S.霍尔的影响,尤其是冯特的“姿势”(gesture)概念后来成了支撑符号互动论的中心概念。在霍尔的推荐下,1889 年春米德又转到柏林大学继续生理心理学的学习。1891 年 10 月,他和朋友的妹妹海伦(Helen Castles)在柏林结婚。1891 年,密歇根大学邀请他任哲学和心理学副教授,以代替因到德国弗莱堡攻读博士而离开的塔夫斯(james hayden tufts, 1862-1942),此后米德没有继续自己的博士学位。米德和海伦的儿子出生于 1892 年,后来他成为一名医生,并和塔夫斯的女儿结婚。从 1891 年秋到 1894 年春,米德一直在密歇根大学执教,在这里,他结识了 C.库利和 J.杜威,并和后者成为好友。1894 年,杜威经塔夫斯推荐出任新成立的芝加哥大学哲学系主任,受杜威的邀请,米德也来到芝加哥大学任哲学系助理教授。1902 年升任副教授,1907 年任教授直至去世。

主要著作

米德生前从未出版过著作,米德去世后,他的学生把他的讲稿和文稿编成4卷文集:

《心灵,自我及社会》(1934)

《当代哲学》

《十九世纪的思想运动》

《行动哲学》

主要成就

在芝加哥大学期间,米德受到机能主义运动和早行为主义理论的影响,从而涉足社会科学领域,研究自我理论,是 20 世纪最重要的自我理论家之一。米德生前从未出版过著作,米德去世后,他的学生把他的讲稿和文稿编成 4 卷文集:《当代哲学》、《心灵,自我及社会》、《十九世纪的思想运动》和《行动哲学》。

米德以其符号互动论闻名。人与人之间的互动,是以“符号”为媒介的间接沟通方式,以此方式进行的互动即为符号互动论(Theory ofsymbolicInteraction)。与 J.华生的机械的条件反射式的行为主义不同,在米德看来,人的行动是有目的的、富有意义的。许多社会行为不仅包含了生物有机体间的互动,而且还包含了有意识的自我间的互动。在人的“刺激 - 反应”过程中,人对自己的姿势可能引起的反应有明确的意识。当一种姿势对其发出者和针对者有共同意义时,它就成了“有意义的姿势”,即符号。人类互动与动物的重要区别在于:动物只能通过无意义的姿势,即记号进行互动,而人类既能通过记号又能通过符号进行互动,正是符号互动把人与动物区别开来。米德自称是社会行为主义者,认为象征符号是社会生活的基础。人们通过语言、文字、手势、表情等象征符号进行交往,达到共同理解。社会意义建立在对别人行为的反应基础上。他重视日常生活情境中人们如何交往,如何理解社会关系。米德的符号互动论在心理学界及社会学界有较大的影响,成为 20 世纪 20 年代美国社会学中一个重要学派。

米德认为,人类还有一点不同于动物,即人有“自我感”,亦即具有心灵的有机体能够成为其自身的对象,人可以和自己交流。米德认为,一个人如能接受他人的态度,像他人一样扮演自我角色,那么,他就达到了“自我”的程度。实际上,在人的发展过程中,人可以获得许多自我,第一个自我均代表了一系列从不同的社会群体中获得的单一的反应。例如,存在着家庭中的我,学校中的我,能够相互影响的其他群体中的我。自我的概念是两种“我”(“I”和“me”)的结合体。“me”是指通过角色扮演而形成的社会中的自我,“I”是指并非作为意识对象的独立个体。米德认为,“自我”源于社会相互作用,象征符号在其发展中起重要作用。儿童并不具有天生的自我意识,而是在对语言等符号的学习中理解和掌握他人扮演的角色,并获得社会反馈,从而学会把自己作为客体的思维,产生自我意识。自我的发展经历 3 个阶段:

模仿阶段:发生在 1 岁以内,在这个阶段,孩子和他的母亲进行手势交流,母亲是孩子的重要他人,即生活初期经常来往并对自我发展有重大影响的人,母亲的拒绝与孩子的受挫――孩子知道母亲的期待是什么;

游戏阶段:2-4 岁之间,孩子们扮演他人的角色游戏,并通过游戏来实验重要他人所期待的态度和动作,在这个时候,孩子开始把自己看做是社会客体;

博弈阶段:发生在 4 岁以后,开始与家庭以外的许多团体发生关系,把家庭看作是自己生活在其中的一个群体,并关心非家庭 - 社会期待与要求 - 一般化他人期待与要求。

米德认为自我意识或认知本身只能经由假定他人的位置而获得。个人的认同植根于早期的社会化过程,早期社会生活确立的认同,如性别、自我是主要的认同,在以后的社会生活中改变较难。米德的自我理论对于建立在当代人本主义心理学基础上的现代自我理论,特别是对 C.罗杰斯的个人中心理论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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