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培福(教授)的个人简介
孙培福,男,1956年7月生,山东济南人。
现任职山东政法学院逻辑学教授、研究生导师、《政法论丛》杂志主编、学报部主任。。
2021年3月,续聘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参事。
人物履历
1978年考入山东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系,1982年本科毕业,学士学位(后于1999年至2001年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刑法专业研究生班进修)。
2021年3月,续聘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参事。
社会兼职
担任中国法律逻辑专业委员会副会长、中国形式逻辑专业委员会理事、中国应用逻辑专业委员会理事;受聘中国政法大学“中国法律逻辑与侦查实践研究中心”研究员、研究生导师、副主任,山东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导师,济南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导师;兼职《齐鲁学刊》、《山东社会科学》、《山东师范大学学报》等学术杂志特邀编审。
研究方向
法律逻辑学(法思维学)、逻辑哲学和法学方法论。
学术成果
主要学术成果体现在,在逻辑学领域创建了“天然逻辑”理论,并把该理论应用于法律思维等专业思维领域,进行了大量技术及方法层面的深入研究。围绕该理论的长期研究,出版、发表了大量学术论述,这些论述大多发表于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及CSSCI等重要学术期刊,并且大多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等权威杂志转载或摘载,其学术观点被国内许多学者及期刊杂志广为引述或评述。其科研成果历获:中国逻辑学会法律逻辑专业委员会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1项,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1项,山东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山东政法学院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2项、二等奖4项。主持并完成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1项、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重点项目1项、山东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1项。
科研情况
主持并完成的省部级研究项目:
1、《法律方法研究的一条逻辑进路》,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项目批准号:09SFB5003);
2、《人类逻辑发展方向研究》,山东省社科规划办批准的省重点规划研究项目(项目批准号:05BZZ09);
3、《逻辑与思维关系的几何分析》,山东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项目(项目批准号:J03Z09)。
出版的主要著作:
1、《形式逻辑通论》,山东大学出版社,1991年;
2、《练脑宝典》,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
3、《脑保健操,开始》,山东人民出版社,2009年。
发表的代表性论文:
1、《法律方法中的逻辑真谛》,原载《齐鲁学刊》2012年第1期,后被2012年第5期《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主体转载、2012年第13期《新华文摘》观点摘载、2012年第5期《复印报刊资料(法理学、法史学)》全文转载、2012年第2期《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观点摘载;
2、《变元间的相关性是人类逻辑的本质属性》,载《华南师范大学学报》2006年第3期;
3、《逻辑现代化:从天然渐变为人造》,原载《山东社会科学》2005年第5期,后被2005年第4期《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主体转载,同时被《新华文摘》、《复印报刊资料(逻辑)》等杂志推介;
4、《传统逻辑功用再思考》,原载《理论学刊》1999年第5期,后被1999年第6期《复印报刊资料(逻辑)》全文转载,《哲学动态》等杂志多有引述;
5、《对德奥弗拉斯特在逻辑史上的贡献的再认识》,原载《山东师范大学学报》2004年第3期,后被2004年第6期《复印报刊资料(逻辑)》全文转载;
6、《现代逻辑改造了传统逻辑的什么》,原载《理论学刊》2004年第5期,后被2004年第15期《新华文摘》摘载,曾被多家杂志引述或推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