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叶新的个人简介
沙叶新,生于1939年,江苏南京人,回族。国家一级编剧。中国戏剧家协会常务理事、中国戏剧家协会创作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上海戏剧家协会副主席、上海作家协会理事、上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委员。1987年创作的话剧《耶稣?孔子?披头士列侬》发表于《十月》杂志1988年第2期,同年4月由上海人民艺术剧院首演。该剧获加拿大“1988年舞台奇迹与里程碑”称号。其剧作《假如我是真的》、《大幕已经拉开》、《马克思秘史》,《寻找男子汉》及小说《无标题对话》等,曾引起强烈反响。沙叶新 - 简介
沙叶新,生于1939年,江苏南京人,回族。国家一级编剧。中国戏剧家协会常务理事、中国戏剧家协会创作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上海戏剧家协会副主席、上海作家协会理事、上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委员。主要作品有:话剧《假如我是真的》、《陈毅市长》、《马克思“秘史”》、《寻找男子汉》、《耶稣?孔子?披头士列侬》、《太阳?雪?人》、《东京的月亮》、《尊严》,喜剧《一分钱》、《约会》, 电影《寻找男子汉》,电视剧《陈毅与刺客》、《百老汇100号》、《绿卡族》等。沙叶新 - 生平例表
1957年入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学习,1959年开始发表小说,1961年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后保送进上海戏剧学院戏曲创作研究班读研究生课程。1963年7月毕业于上海戏剧学院戏曲创作研究班,同年进入上海人民艺术剧院任编剧。研究班毕业,分配至上海人民艺术剧院担任编剧。1965年发表独幕喜剧《一分钱》,公演后颇获好评。粉碎“四人帮”后,创作激情高涨。1985年-1993年任上海人民艺术剧院院长。沙叶新 - 生平轶事
沙叶新是写剧本的,偶而有兴,亦会过把戏瘾。在电视连续剧《围城》中,他演个肉头肉脑的“四喜圆子”曹元朗,虽则没有几个字的台词,却也令人忍俊不禁,极为讨喜。为什么导演不让他多讲话呢?因为他是结巴(口吃),言多必失,要大出洋相。 沙叶新是南京人,少年有才,处女作《老鹰篮球队》(小说)一炮打响,登上了上海才创刊的《萌芽》杂志。讲一男孩特想打球,组织球队,取名“老鹰”。因为他老是想赢,故而取其谐音。给一大工厂下战书, 为了炫耀文采,结语是“祝你们好高鹜远!”工厂派出的球队,竟由退休工人组成,小男孩的老爷爷在里面打主力。祖孙较量,,笑料百出,那时,便显示出他非凡的喜剧天赋。
在现实生活中,沙叶新也是“大活宝”、喜剧人物。最有趣是他第一次找女朋友,经人介绍,认识了一个长辫子的高个女孩;沙叶新本身较矮,不敢仰视。两人一同逛了玄武湖,走出园门,女孩要方便一下,叫沙叶新在报廊前等候。沙叶新在小摊上买了包苞米花,一边吃着,一边看报。眼睛近视,凑得近了些。似乎觉得,厕所那边走来一位高个子姑娘,亦是齐腰长辫,也来看报。他便把苞米花递了过去,那姑娘对他笑笑 ,拈了几粒送进嘴里。两人边走边谈,说说笑笑,到了鼓楼。沙叶新殷勤地说,小丁,我索性送你回家吧!那姑娘惊愕地说,送我回家?还得坐火车呢!再说,我姓莫,不姓丁,刚从徐州出差到南京,还要住上好几天,事情没办,怎么就能回家呢?
沙叶新大叫一声,错了!他目(莫)不识“丁”,把丁姓的女朋友还丢在玄武湖那边呢!赶紧回头去找,唉,哪里还找得到喔!沙叶新和文友们说到这里,他的妻子江嘉华正好来给客人续水。老沙立即来个力挽狂澜,顺便画龙点睛:幸好我目不识“丁”,否则哪能找到如此贤惠的好老婆啊 !
江嘉华是名普普通通的小学教师,长相亦平常,沙叶新故意避免了“漂亮”两字。有人不解,他那剧院里美女如云,为何不找个女演员结婚呢?沙叶新回答说,姓沙,心不傻,挑老婆得看重实际、推崇实效、讲究实惠。自身矮胖,属三等残废,老婆太招摇、太惹眼、太出众,放在家里不安全,走在路上不登配。如今,老婆把我喂得健健康康、结结实实的,亦应饮水思源、长肉感妻啊!
沙叶新访问美国,有记者非要他回答,美国好,还是中国好?他说,美、中都好,都有不足之处,我们不是有句成语解释了这一现象吗?这就叫“美中不足”。
沙叶新说,别人喜欢“恶作剧”;他与人为善,偏要“善作剧”。特请毛泽东的秘书李锐写一匾额,悬于书房:“ 善作剧楼”。
他给人的名片也很特别,一幅自画像,上书: 我。沙叶新,上海人民艺术剧院院长(暂时的)、某某主席、某某委员、某某理事……(挂名的)。剧作家(永久的)。
沙叶新 - 自我评价
在《沙叶新小传》中作者是这样自我评价的:“我,沙叶新,曾化名少十斤。少十斤为沙叶新的右半,可见本人不左;砍去一半,也不过少十斤,又可见我无足轻重,一共只有20斤。我于1939年出品,因是回族,曾信奉伊斯兰,且又姓沙,可能原产地为沙特阿拉伯,后组装于中国南京。本人体形矮胖,属三等残废,但我身残志不残,立志学习写作,一回生,二回熟,百折不回;箪食瓢饮,回也不改其乐,终于使我忝为回族作家,但我不知我这回族作家的作品是否能名符其实地令人回味无穷。1957年我侥幸地考入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1961年我意外地被选送到上海戏剧学院研究班深造。1985年我身不由己地担任上海人民艺术剧院院长,1991年我又己不由身地挂名为上海戏剧家协会副主席。作品以剧本为主,多有争议,得过奖,也挨过批。编剧以前叫作剧,指九天以为证,我决不是恶作剧。”
沙叶新 - 侵权案
1998年,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了沙叶新编著的《尊严》一书,书中收入了沙叶新撰写的13篇反映留日青年生活的作品和剧本以及近20篇对沙叶新文章的批评和信函,其中包括老教授于宗翰发表在《联合时报》上的《我对旅日青年如是说》一文。于宗翰认为沙叶新以及出版社的行为未经他本人同意,属于侵权行为,于是向法院起诉。被告沙叶新及其出版商则辩称,《尊严》一书在收录于宗翰的文章时,注明了作者的姓名、文章名称等,属合理使用。
法院审理认为《尊严》一书对原告于宗翰文章的使用已超出合理使用的范围,该书不是沙叶新的专著,而是一部编辑作品,在书的封面上却写明“沙叶新著”,又未在目录中表明附件作者的姓名,而仅在每篇附件后表明作者的姓名和作者出处,这是不适当的。认定被告沙叶新和上海世纪出版集团人民出版社在未经原告于宗翰的同意下,擅自使用其作品,构成侵权。
2001年8月沙叶新、上海世纪出版集团人民出版社应向原告于宗翰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