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勇钧的个人简介
秦勇钧(1705~1776),字健资,号柱川,江南金匮人。清乾隆四年(1739)己未科庄有恭榜进士第三人。
人物信息
探花朝代:清
曾用名:无生卒年:1705~1776
字:健资号:柱川
籍贯(古称):
江南金匮籍贯(今称):无
及第时间(中历):清乾隆四年及第时间(西历):1739
科别:己未科名次:进士第三人
授官:陕西按察使谥号:无
著作:无
人物生平
秦勇钧,字健资,号柱川,江南金匮无锡人。清代学者,清乾隆四年(1739)己未科庄有恭榜进士第三人。
据传,秦勇钧是宋朝龙图阁学士秦少游的二十六世孙。乾隆元年丙辰科乡试,秦勇钧得中举人,授内阁中书。乾隆四年己未科,殿试改变以往策对体裁,由皇帝亲自命题。策问考题包括蠲免、铜禁、关税、河工、吏治、八旗生计等等社会政治、经济等重大问题,以及为政是宜宽,还是宜严等等难于排解的问题。要求“不拘体制,详切陈之”。从内容上来讲,都是乾隆帝耿耿于怀,而又未得要领的实际问题。后来,在形式上也进行了变革,凡四六句颂联、华而不实的骈体一概不取,经大学士遵旨议定了新的殿试策对文格式。
乾隆四年,此科秦勇钧夺得进士一甲第三人,授翰林院编修。乾隆十年,秦勇钧出任会试同考官。他40岁,俸十年六个月,经礼部官员引见时,御批:伶俐似有出息,明白人。乾隆二十一年,外任道员,秦勇钧出知九江府。当地民俗好诉讼。秦勇钧遇事反复开导、警譬,不滥施笞刑、责罚,而案事大多寝息解决。乾隆二十六年,再次引见时,乾隆帝再御批引见折:非大器,妥当,道吏尚可,再上取与能。秦勇钧移广信,亲自到鹅湖书院,为诸生们讲学。这一年天旱,还没有传檄周告,先已经给灾民发粟、平粜有灾情的米价。因此,几乎遭受谴责。而后,家中丧事,丁忧归里。服除,起用为平阳知府。乾隆二十七年,秦勇钧外任陕西,特升迁西安按察使。在任九年,为政有声誉。乾隆三十五年,秦勇钧再经部引见,乾隆帝认为:老吏尚可任,再上之亦不能矣。秦勇钧奏刑律,常得旨报可以。他一直执法保持公平。后来,秦勇钧患病,告归,卒于商州,回乡的旅途之中。年71岁。
秦勇钧相貌清秀,身材挺直、修长,貌美而鬓长,飘飘若神。与人相交坦诚认真,始终如一。虽以文学受知于皇帝,而未遇时,曾参预幕府、谙习刑名。故历外任二十余年。所张施条奏,无不受到朝廷赞许,百姓称颂。九江无坐商,零贩者必赴省衙,验收关税。税钱浮费无算,他请大府咨拨,省商直接交付。仪征买运抵郡,销售盐价持平。玉山县奸民喻开士与监生有仇,伪造逆匪信札,投弃路旁。邑宰某被此迷惑,将兴大狱。秦勇钧星夜驰讯,为雪其冤。长武县民尚景福等,强借籽种,毁书役舍。秦勇钧审理后知皆为饥民,而非强盗。遂捕获首犯,余皆开释。贵溪有案相似,参将许承麟将以盗上报,他前往制止,申辩良久,许参将不答应,他愤愤而归。须臾,许参将求见,长跪谢曰:顷(刻)公所言,老母在屏后悉闻之。责我不听仁人之言,怒而不食。今我受母命来承公教矣。遂徒一人、杖三人,而案以定。律载杀死一家非死,罪三人者断给财产,杀二人者不在此例。秦勇钧上奏,一家中虽人数不一,然已杀二人,则其中岂无孤寡,傥尸主谖谖无告,而凶犯妻子仍拥厚资,与义何当?请今后,凡杀一家非死,罪二人者亦给与罪人财产一半。”皇上觉得他说得有道理,载入则例中。秦勇钧虽用法宽大,然于奸猾无所纵容。秦勇钧所到之处必葺桥梁、崇书院、禁溺女、恤灾J,以故耆民髦士,皆迎拜车前,歌呼祝延。出任会试考官时,得李因培、张绍渠等,仕至公卿。识拔灵石县武童何道深,官贵州游击,王师征缅时死锡箔之战,崇祀昭忠,人叹公知人之明。性不饮酒,在诸同年席上,只有他与袁枚二人滴酒不沾。官至陕西按察使。葬于开原乡横山化台苍松翠柏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