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直的个人简介
司马直(?-185年),司隶河内郡人,被朝廷任命为钜鹿郡太守,但因交不出买官钱,便在孟津自杀,死谏汉灵帝刘宏。
人物资料
司马直,字不详,司隶河内郡人。中平二年(185年),司马直被朝廷任命为冀州钜鹿郡太守。按照汉灵帝刘宏制定的规矩,花钱买官必须到西园缴纳全额价钱,而由朝廷任命的官员则可以缴纳部分钱。当时西园宦官考虑到司马直有清廉的名望,于是减免三百万钱,而司马直仍然拿不出,怅然说道:“我本应该是为民父母官,却反过来剥削百姓来应付朝廷的索取,我做不到!”于是称病不就,朝廷则再三催促司马直交钱赴任。司马直无奈出发,行至孟津,留下遗书抨击卖官鬻爵的政策,然后服药自杀。
汉灵帝刘宏看过司马直的遗书,深深自责,下诏暂缓催缴修宫钱。
史书记载
《后汉书?宦者列传》
明年(中平二年),南宫灾。让、忠等说帝令敛天下田亩税十钱,以修宫室。发太原、河东、狄道诸郡材木及文石,每州郡部送至京师,黄门常侍辄令谴呵不中者,因强折贱买,十分雇一,因复货之于宦官,复不为即受,材木遂至腐积,宫室连年不成。刺史、太守复增私调,百姓呼嗟。凡诏所征求,皆令西园驺密约敕,号曰“中使”,恐动州郡,多受赇赂。刺史、二千石及茂才孝廉迁除,皆责助军修宫钱,大郡至二三千万,余各有差。当之官者,皆先至西园谐价,然后得去。有钱不毕者,或至自杀。其守清者,乞不之官,皆迫遣之。 时巨鹿太守河内司马直新除,以有清名,减责三百万。直被诏,怅然曰:“为民父母,而反割剥百姓,以称时求,吾不忍也。”辞疾,不听。行至孟津,上书极陈当世之失,古今祸败之戒,即吞药自杀。书奏,帝为暂绝修宫钱。
《资治通鉴?卷56》
(中平)二年(乙丑、一八五)
春,正月,大疫。
二月,己酉,南宫云台灾。庚戌,乐城门灾。
中常侍张让、赵忠说帝敛天下田,A十钱,以修宫室,铸铜人。乐安太守陆康上疏谏曰:“昔鲁宣税A而m灾自生,哀公增赋而孔子非之,岂有聚夺民物以营无用之铜人,捐舍圣戒,自蹈亡王之法哉!”内幸谮康援引亡国以譬圣明,大不敬,槛车征诣廷尉。侍御史刘岱表陈解释,得免归田里。康,续之孙也。
又诏发州郡材木文石,部送京师。黄门常侍辄令谴呵不中者,因强折贱买,仅得本贾十分之一,因复货之,宦官复不为即受,材木遂至腐积,宫室连年不成。刺史、太守复增私调,百姓呼嗟。又令西园驺分道督趣,恐动州郡,多受赇赂。刺史、二千石及茂才、孝廉迁除,皆责助军、修宫钱,大郡至二三千万,余各有差。当之官者,皆先至西园谐价,然后得去;其守清者乞不之官,皆迫遣之。时巨鹿太守河内司马直新除,以有清名,减责三百万。直被诏,怅然曰:“为民父母而反割剥百姓以称时求,吾不忍也。”辞疾;不听。行至孟津,上书极陈当世之失,即吞孳自杀。书奏,帝为暂绝修宫钱。
人物评价
司马直为了百姓拒绝了高官厚禄,甚至为了国家以死相谏,可以说,他是一位忧国忧民,心怀天下的大丈夫。